主办单位: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3-2421411 传真:0833-2455135
网站标识符:5111000026 备案号:蜀ICP备15001873号-2
关于《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政策解读
四川省财政厅文件
川财规〔2020〕11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省级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8日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序号 |
编码 |
品目 |
备注 |
|
A |
货物类 |
|
1 |
A02010103 |
服务器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2 |
A02010104 |
台式计算机 |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
3 |
A02010105 |
便携式计算机 |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
4 |
A02010601 |
打印设备 |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
5 |
A02010604 |
显示设备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6 |
A0201060901 |
扫描仪 |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
7 |
A020108 |
计算机软件 |
指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万元以上的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
8 |
A020201 |
复印机 |
|
9 |
A020202 |
投影仪 |
不包括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 |
10 |
A020204 |
多功能一体机 |
指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 |
11 |
A020207 |
LED显示屏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 |
12 |
A020208 |
触控一体机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包括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等 |
13 |
A02021101 |
碎纸机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14 |
A020305 |
乘用车 |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 |
15 |
A020306 |
客车 |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其他客车(含新能源汽车) |
16 |
A02051228 |
电梯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上 |
17 |
A02061504 |
不间断电源(UPS) |
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18 |
A0206180203 |
空调机 |
指分体壁挂式、分体柜机式空调。不包括精密空调和多联式空调(指由一台或多台室外机与多台室内机组成的空调机组) |
19 |
A06 |
家具用具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通用办公家具 |
20 |
A090101 |
复印纸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
B |
工程类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 |
21 |
B0303 |
拆除工程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拆除工程 |
22 |
B07 |
装修工程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工程 |
23 |
B08 |
修缮工程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 |
24 |
B99 |
其他建设工程 |
除单独的拆除、装修、修缮外,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其他建设工程 |
|
C |
服务类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县级在30万元以上(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除外) |
25 |
C020399 |
云计算服务 |
指提供分布式计算、效用计算、负载均衡、并行计算、网络存储、热备份冗杂和虚拟化等计算机技术服务,以按需分配、弹性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计算资源与能力的服务 |
26 |
C030102 |
互联网接入服务 |
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连接,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 |
27 |
C05030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28 |
C050302 |
车辆加油服务 |
|
29 |
C081401 |
印刷服务 |
指本单位不能承担的印刷业务 |
30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不能承担的办公场所及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维护、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园林绿化等的管理服务 |
31 |
C15040201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
注:①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②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应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制定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发布执行。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40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前述所称“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是指采购人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采购品目汇总预算金额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其中“采购品目”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的《四川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采购品目名称”为准。所称“以上”,包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