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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水利投入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6-14 09:35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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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水利投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中央财经委第十一次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要求加强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区域间基础设施联通,政策性金融要加大对符合国家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定指出,加快现代水网建设,构建“五纵五横”主水网骨架,突出抓好引大济岷“一号工程”。省委省政府去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于稳住经济大盘高度重视,水利基础设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稳投资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省水利投融资工作面临需求体量大、政策运用不足、支持方式单一、地方筹资压力较大等问题。省委专题会议要求,研究制定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水利投入的意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有利于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有序引导金融支持,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加快推进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支撑,为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起草过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财政厅、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学习调研了浙江、河南、贵州、重庆等兄弟省市关于加大水利投入的经验,收集整理了省内外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市(州)、金融机构、水利投建企业意见建议,起草形成了初稿,书面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市(州)意见并吸收采纳。组织开展了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社会公众意见征集等工作,按照合法性审查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5部分18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强化规划论证。从科学编制水利建设规划、强化水利项目论证评估方面,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确定水利工程建设时序,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加强水利项目可行性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政府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第二部分为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通过明确政府筹资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政府资源配置等3方面措施,推动建立完善事权清晰、责权一致、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政府投入机制,保持对水利建设投入的适当强度,统筹有关资金做好水利项目资金保障;对公益性较强、财务收益能力较差的水利项目,鼓励通过依法合规配置资产资源等优惠政策弥补资金不足。

第三部分为拓宽融资渠道。包括加大专项债券投入、盘活存量水利资产、设立水利投资基金、加强金融政策协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等 6 方面措施,推动拓宽水利工程建设筹资来源,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第四部分为做强做大水利投资企业。通过有效配置财政资源、明晰水利资产产权、提升企业运营能力等3方面措施,支持发展壮大水利投资企业,提升其市场化投融资能力,充分发挥水利投资企业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强化项目协同、完善配套政策等4方面措施,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为有效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贯彻落实

为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水利厅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在牵头建立的水利投融资“1+3”四方合作机制和“3+1”工作推进机制基础上,建立公共财政多元化、金融信贷、社会资本共同发力的投融资机制,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切实加大水利投入,推动新阶段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

同时,积极组织各市(州)、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引导媒体加大对《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评估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实施意见》全面贯彻、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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