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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印发《乐山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暗标盲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标准、重点任务等内容,将进一步推动全市“暗标盲评”工作走深走实,有利于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编制“暗标盲评”招标文件范本。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暗标盲评”电子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对“暗标”隐藏信息、处理程序等进行规范。目前已完成住建、交通、水利等领域范本修订。
二是明确“暗标盲评”实施范围。《方案》规定,3000万元及以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且使用综合评分法的,原则上采用“暗标盲评”模式,且明确了“暗标盲评”的部分为商务部分主观分评审内容,进一步压缩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三是夯实信息技术支撑。对现有系统进行“暗标盲评”优化升级,系统自动对“暗标”文件做统一编制格式“预处理”,随机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编码,随机向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送评审标书,实现标书和投递过程“双随机”。同时,对现有问题澄清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实现投标企业关键信息在问题澄清环节“暗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