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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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3日
目录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
3.承担市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咨询等服务;开展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等公共资源电子化工作。
4.对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权资源、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以及特殊资源、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服务。
5.核查进场交易项目的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的主体资格。
6.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评价体系的衔接机制,参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激励、惩戒等制度并实施。
7.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方进行现场监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以运行规范化、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为抓手,全面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交易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627个、成交金额221.20亿元,节约和溢价资金39.90亿元。中心工作获省、市通报表彰5次,受到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5次。
扎实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不断优化完善平台系统功能,确保了省市县三级平台信息联动、资源共享能力升级,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水平不断提升,共完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99个,通过让“数据跑路”代替“线下跑腿”,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阳光透明。着力强化信息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管理,推进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实现了跨省远程评标新突破,目前已完成异地远程评标项目11个,有效杜绝了围标串标行为,促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高效便捷。
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围绕服务对象“少跑路”目标,对办事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力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最大限度地精简。共梳理出办事环节25个,其中在签订委托协议、网上商城入库等18个环节实现服务对象“零跑路”,政府采购整个流程已实现“最多跑一次”。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所有事项实行一窗进出、内部流转,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原则上不要求到现场办理,取消了11项证明材料,另有15项材料由提供纸质件改为电子件,极大方便了服务对象。同时,在中心门户网站开通“便民超市”栏目,将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和交流互动等方面内容纳入超市,实现一键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让服务对象不跑“冤枉路”。
创新打造“金融超市”。聚焦投标企业“少花钱”,创新保证金缴纳模式,陆续推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单和银行电子保函,落地速度和成效在全国领先。投标人只需缴纳投标保证金0.6%的手续费,以购买保单或保函的形式来代替保证金缴纳,已有超过50%的投标企业选择该方式。目前,已开出保险保单1450件,收取保费364.87万元,释放企业占用资金4.83亿元,真正实现了投标企业“花小钱办大事”。来自湖北、浙江、广东等16个省市有关部门来乐考察学习,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的“乐山经验”;7月26日、31日,分别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峰会和全省平台整合共享暨全流程电子化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服务产品,成功上线了中标贷和投标贷业务。2019年12月,中心在首届四川政采“采购人选择奖”评选活动中荣获服务实体经济奖。
坚持挂图服务。坚持对全市重大项目进行挂图服务,落实专人跟进,实行事前主动沟通、事中积极协调、事后跟踪回访。开辟绿色通道,在项目受理、文件编制、场地预约等环节采取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措施,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确保了“一总部三基地”、乐西高速、餐厨垃圾处理等41个重点项目招标采购顺利进行,涉及金额400亿元。。积极拓宽交易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开展非业务范围内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切实为招标人排忧解难,目前已办理此类项目16个,涉及金额2770万元。
严格监督管理。一是规范现场管理。制定出台了《交易主体现场行为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通过现场曝光、门户网站通报、移送行政主管部门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交易各方现场行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全年共通报1家代理机构、1家业主。二是开展供应商核查。通过上门核查、电话询问、网上查询、向采购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市本级155家网上商城入库供应商进行全面核查,共发现问题24个,发出整改通知单15份,并取消了2家供应商的入库资格。
助推乡村振兴。一是推进产业发展。围绕“产业全覆盖、村有大产业、户户有产业”规划,继续优化对口帮扶沐川县海云乡严湾村的产业结构,依托沐川县2019年东西部产业发展药蔬基地发展项目,新种植黄蜀葵、朝天椒180余亩,让以前无产业的28户群众有了产业,实现户均增收1500元;中心出资建立的猕猴桃产业扶贫示范园今年实现投产,产量一万斤,总收益达84000元,人均集体经济收益从2018年的11元跃升至41元,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时,为增强农户种植能力,共邀请技术专家入村开展技术种植培训5次,培训农户近300人次。二是拓宽销售渠道。先后组织村内合作社负责人和种植大户组成猕猴桃销售团队前往西安、浦江、广元等地推广,顺利完成了村内1900亩猕猴桃销售,销售总额达600万元。三是扎实推进结对共建。为严湾村党员上党课1次,共同举办主题活动1次,开展猕猴桃采摘志愿服务活动1次,解决党员活动室维修资金4888元,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同时,充分利用春节、“七一”等节日,开展走访慰问53人次,送去财物价值1万余元。2019年3月,中心被市委、市政府表扬为“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是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实行“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全额预算管理办法,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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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27.2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71万元,下降0.93%。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项目未追减。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8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24万元,占95.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80万元,占4.53%。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0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29万元,占52.45%;项目支出334.73万元,占47.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9.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1.97万元,下降5.6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部分项目资金按合同下一年度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7.31万元,下降18.31%。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工作未全部完成,经费结转至下年完成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2.44万元,占88.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79万元,占5.81%;卫生健康支出8.13万元,占1.16%;住房保障支出30.59万元,占4.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01.95万元,完成预算80.74%。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27.58万元,完成预算75.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工作未全部完成,经费结转至下年完成支付。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03万元,完成预算97.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未追减。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19万元,完成预算9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规定,控制公车使用,降低使用成本,“三公”经费均有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63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6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3万元,完成预算98.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4.04万元,增长430.05%。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原公车报废后新购置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金额25.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3万元。主要用于市交易中心各类项目标书送审,区县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导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完成预算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5万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业务接待大幅度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采购》杂志社、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来调研和考察。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反映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是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通知》(乐府办发〔2012〕36号)和《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乐府办发〔2013〕17号),负责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国有产权、罚没物资拍卖等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
3.承担市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咨询等服务;开展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等公共资源电子化工作。
4.对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权资源、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以及特殊资源、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服务。
5.核查进场交易项目的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的主体资格。
6.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评价体系的衔接机制,参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激励、惩戒等制度并实施。
7.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方进行现场监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9年中心事业编制31名。实有事业编制人员25人,原招投标中心分流长期聘用人员3名,其中主任(正县级)1名、副主任2名(副县级)。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927.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7.19万元,占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8.24万元,占90.4%;其他收入41.8万元,占4.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70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29万元,占52.5%;项目支出334.73万元,占47.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27.6分)。
1、规范设定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分。各科室按预算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及时配合编制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等。
2、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自评得分10分。严格绩效目标的审核、批复和调整。财务科依据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中心职能等,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确保绩效目标、项目内容实现进一步优化。
3、科学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对照指标体系中的计算标准,此项得分为10分。计算过程为:指标得分=(年度预算总额-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10=[(927.23-223.21)÷927.23]*10=7.6分。
(二)预算执行(28分)
1、预算执行中支出控制指标是反映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此项计算过程为:(98.5-89.42)/98.5=0.092,此项得分为10分。
2、动态调整指标,反映的是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指标得分计算过程:(1-0)*10=10分。
3、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因涉及办公场地租赁按合同需跨年支付,政府采购项目劳务费开支较少此项得分为8分。
(三)完成结果(17.6分)
1、预算完成指标是用以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因涉及办公场地租赁按合同需跨年支付,政府采购项目劳务费开支较少。此项得分为7.6分。
2、中心2019年度预算管理工作无违规记录,此项得10分。
(四)结果应用情况(17分)
1、自评质量,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未抽检,预计在5%-10%内,得3分。
2、信息公开,按要求随同预算、决算公开,得8分。
3、整改反馈:中心进一步固化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财务负责对核查报告、财政重点评价等材料,将评价结果向分管领导反馈。被评价的科室应根据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升绩效水平,按财务处要求进行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逐步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通过建立并逐步完善预算执行考核、项目储备等单项制度机制,不断构建覆盖全面、切实可行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真正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各科室要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在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过程中,采取项目跟踪、数据核查和汇总分析等方式,动态了解和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等,发现绩效运行偏离绩效目标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整改,并适时向财务处报告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开展、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等情况。
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此项自评得分6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中心各科室均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岗位并由专人负责,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及工作规程中提出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并在召开的多次工作会中强调在业务工作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已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中心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照年初预算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绩效管理自查自评报告,总的来看,我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良好。
根据《2020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无专项预算的部门)》计算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0.2分。
(二)存在问题。
在年末编制2020年预算时就已将2019年度预算绩效工作中自评得分不高的内容进一步进行了梳理分析,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编制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体自评和重点项目自评工作并向市财政局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但因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还不够强,并还不习惯用量化的指标来进行评价和考核,造成有时在强调绩效管理工作时稍显滞后。
(三)改进建议。
中心将不断强化绩效管理意识,通过预算执行情况跟踪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化结构、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
第五部分 附表